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施办法(试行)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怀虚涵育,修己立人”为院训,以“创造差异、错位发展、彰显特色、成就品牌”为办学宗旨,实行“学科交叉、双线交融”的教学机制,搭建模块组合式课程结构体系,培养知识结构强、动手能力强、适应竞争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三强一高” “双栖型”人才。为使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能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并通过创新创业的训练,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在全日制在校生中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创业训练包括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科技竞赛计划、人文素质提高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等五方面的内容。
1.科研创新训练计划主要是组织开展各类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发表学术论文等活动。
2.创业训练计划主要是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
3.科技竞赛计划主要是组织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和其它专业(技能)比赛。
4.人文素质提高计划主要是组织开展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主要是鼓励学生参与外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各分院和职能部门多方面协作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的情况纳入学院每年对《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分院与部门绩效考核试行条例》考核中,教师参与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指导工作的情况纳入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
学生通过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可获得创新学分、技能学分或素质学分。从2007学年开始,学生创新、技能、素质学分认定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经2007年第27次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原《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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